关于台协 | 加入台协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法律服务 
 我的位置:上海台协→首页投资大陆投资必读
   目前共有会员1325
 在沪台商搜索
关键字:
 
·所有要办理的手续
·来沪投资、就业需要办理的手续
·来沪进修、学习需要提供的手续
·来沪购置房产需要提供的手续
·申办就业证有关手续
·申办就业证延期
·申办就业证需要注意事项
申办就业证延期注意事项

 

注意事项:
1、履历证明、资历证明如是外文,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,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;
2、外省市企业在沪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批准证书(复印件)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(复印件);
3、用人单位聘用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的,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或企业章程;
4、境外企业承包本市建筑工程项目在办理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》时,申请函上还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,同时提供业主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。

附:
就业证延期

申办就业证延期,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。
申办就业证延期携带资料:
1、延期申请函(说明原因、延长期限、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3、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》(正本);
4、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同胞回乡(通行)证》(正本及复印件);
5、《港澳居民华侨暂住证》(正本及复印件);
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,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。

申办就业证延期需三个工作日。
办公地址:中山南路865号A幢底楼大厅
http:www.sh.molss.gov.cn
问讯电话:63650092 63650096 邮编:200011
监督电话:63650095
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四上午9:15 - 11:15
     下午1:30 - 4:30

 

 


 

 

 

 

 
 
Copyright © Taixie.net,上海市台商协会